台灣脈絡

宜蘭地主遭仙人跳 法院判賠360萬

已沉寂
1報告3篇3家追蹤自
仙人跳宜蘭地院恐嚇取財本票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地主遭仙人跳集團設局,被迫簽500萬本票
  • 地主拿土地貸款交付376萬元後報警
  • 宜蘭地院判5名犯嫌連帶賠償360萬元
  • 刑事部分10名被告已判3月至1年2月不等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宜蘭一名林姓地主遭仙人跳集團設局,被誘騙與女子發生性行為後遭「假老公」抓姦,被迫簽下500萬元本票。地主事後不甘被坑,報警提告並向5名犯嫌求償450萬元,宜蘭地院審理後判決5人須連帶賠償360萬元,全案可上訴。

該犯罪集團由林姓、邢姓男子組成,以美女勾引男子上床後,再由成員假扮丈夫上門討錢,至少造成3人受害。刑事部分,宜蘭地院已依恐嚇取財罪判處10名被告3月至1年2月不等刑期。

本案發生於2023年6月28日,林姓地主應邀與林男、林女及鄭女聚餐,席間眾人頻頻勸酒。結束後鄭女佯裝酒醉,要求地主陪同返回住處,鄭女刻意不將房門上鎖,待與地主發生性關係後,假扮鄭女丈夫的田姓男子隨即夥同2人闖入房內,持菸灰缸毆打地主頭部,逼迫地主簽下500萬元本票。地主事後將名下1筆土地質押貸款,交付376萬元給詐團,直至被追討剩餘款項才察覺有異報警。

地主對5名犯嫌提告求償450萬元,宜蘭地院考量犯嫌經濟能力,扣除另2名已和解被告之賠償,判決5人須連帶賠償360萬元。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