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軍因酒吧鬥毆遭北檢起訴,共6人被訴
- 今年2月8日邱軍與友人在長安東路酒吧與他桌客人徒手互毆
- 另3人提傷害告訴因無診斷證明獲不起訴
- 邱軍另涉酒駕撞死運將案,5月已判10年,高院審理中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歌手邱軍今年5月才因酒駕撞死計程車司機遭判刑10年,交保期間又因在酒吧與人互毆,台北地檢署今(8)日依聚眾鬥毆罪嫌將邱軍等6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今年2月8日晚間7時許,邱軍與王姓、陳姓友人在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的Hunter酒吧飲酒,另桌林姓、李姓、牛姓男子也在場。王男與牛男因細故發生爭執,雙方陣營共6人在酒吧內徒手互毆。中山分局獲報到場處理,將全案送辦。
檢方偵查終結,依《刑法》在公共場所聚眾強暴脅迫、鬥毆罪嫌起訴邱軍等6人。林男、李男、牛男另提傷害告訴,但因未提出診斷證明書,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
邱軍另涉酒駕撞死計程車司機案,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庭今年5月26日依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判處應執行10年徒刑,目前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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