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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公民權修法冷凍期滿 青年團體籲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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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公民權立法院青年團體韓國瑜黨團協商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18歲公民權修法冷凍期屆滿,青年團體籲立院速協商
  • 青年團體憂施行日期交行政院訂定恐淪空頭支票
  • 協商應明訂施行日期,可選8月21日或公布日施行[2]
  •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曾指修法可能涉違憲問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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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5月7日初審通過「18歲公民權」相關修法,交付黨團協商。今日(6月8日)一個月冷凍期屆滿,台灣青年思潮、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台少盟、台灣學生聯合會、一滴優教育協會(EdYouth)等青年團體共同發布聲明,呼籲立法院長韓國瑜及朝野三黨團儘速啟動協商。

青年團體指出,除立院三黨對修法方向有共識外,時代力量、台灣基進、社會民主黨、台灣綠黨及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等5個小黨也已表態支持,顯示以修法方式實現18歲公民權已累積相當社會共識。

青年團體對初審時將施行日期交由行政院另行訂定表達疑慮,擔憂若行政院遲未訂定上路時間,修法成果恐淪為「看得到、吃不到」的空頭支票;若再以附帶決議或修憲委員會討論為由延宕施行,形同架空修法成果。

青年團體認為,過去法規將施行日期交由行政院訂定,通常是為預留事前準備時間,但18歲公民權面臨的爭議與挑戰多半發生在修法後。例如朝野對選舉後可能衍生訴訟有所疑慮,中選會主委游盈隆日前也認為相關修法可能涉及違憲問題[2]。青年團體指出,若要進行違憲審查,須待修法完成、公布並正式施行後,適格聲請人才有機會提出聲請,憲法法庭才能受理。與其延後施行,不如儘速讓制度上路。

青年團體呼籲,協商時應直接明訂施行日期,不宜交行政院訂定。若希望預留較長準備時間,可考慮於今年選舉公報發布後的8月21日施行,適用於2028年選舉;也可採自公布日施行,適用於今(2026)年選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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