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農溪去年6月泛舟翻覆釀1死5傷
- 業者李木田、游美良未依規定配置救生艇及救生圈
- 陳姓婦人落水漂流1.7公里後不治
- 兩人未與家屬和解,各判刑8月,可上訴
- 宜蘭縣政府事發後一度全面暫停泛舟[1]
安農溪泛舟翻覆1死5傷 業者判刑8月
已沉寂1報告4篇4家追蹤自
安農溪宜蘭地院李木田泛舟過失致死
初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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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宜蘭三星安農溪去年6月8日發生泛舟艇翻覆事故,造成1死5傷,為當地近30年最嚴重泛舟意外。宜蘭地院審理後,認定業者、冬山鄉民代表李木田及其妻子游美良未依規定配置隨行救生艇及救生圈,導致59歲陳姓婦人落水後漂流1.7公里,最終溺水窒息死亡,且兩人至今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各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當天下午1時許,30多名遊客分乘5艘泛舟艇出發,每艘配置1名教練。陳婦所在的第2艘艇行進至三星路六段附近時,右前側碰撞產生裂痕,續行至某橋上方約70公尺處時再度猛烈撞擊岸壁翻覆,艇上8人全數落水。其中5名遊客漂流時受擦挫傷,陳婦則因現場無隨行救生艇即時救援,且艇上未依法放置救生圈,錯失黃金救援時間,漂流1.7公里後被岸上救生員拉上岸時已無心跳,送醫不治。
合議庭審酌,依宜蘭縣政府規定,每批次未滿10艘泛舟艇仍須配備1艘不載客的專屬救生艇隨行,且每艘泛舟艇須備置2只救生圈。游美良為商號負責人、李木田負責現場安全救護,疏未執行此安全防線,過失與死亡結果有明確因果關係。檢方起訴時曾建請若達成和解可給予緩刑,但兩人至判決前仍未與家屬和解或取得諒解,法院認定不宜宣告緩刑,各判8月。事發後宜蘭縣政府一度全面暫停泛舟,約1個多月後重新開放[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