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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原能會主委謝曉星性騷聲請釋憲遭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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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性騷擾憲法法庭謝曉星釋憲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謝曉星不服性騷調查報告,聲請釋憲遭憲法法庭不受理
  • 憲法法庭認定聲請不符《憲法訴訟法》要件
  • 行政院調查認定謝構成性別歧視及敵意性工作環境性騷擾
  • 謝曾評論女部屬身材、詢問星座血型及婚育規劃[1]
  • 行政法院認定調查報告非行政處分,駁回謝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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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前原能會主委謝曉星因涉性騷擾及職場霸凌,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憲法法庭認為,謝僅以個人見解爭執法院認事用法,未具體敘明憲法權利受侵害,裁定不受理。

謝曉星於2022年10月被指控性騷擾,行政院組成性平專案調查小組,2023年1月調查報告出爐,認定謝對秘書或機要的選任、部屬工作配置及請假對待,皆因性別有不當差別待遇,構成《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性別歧視;另對部分女性部屬緊盯注視、過度接近、評論身材或衣著,構成同法第12條敵意性工作環境性騷擾。

謝曉星不服調查報告,提行政訴訟請求確認報告無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均認為,調查報告是行政院為釐清事實所做的說明,未對謝產生法律上規制效力,非行政處分,裁定駁回。謝轉而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主張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否准其救濟,牴觸憲法第16條訴訟權。

憲法法庭裁定指出,謝僅以己見爭執法院認事用法,未客觀具體敘明憲法權利受何侵害,聲請不符《憲法訴訟法》要件,審查庭一致決不受理。

謝曉星在任期間,曾稱女部屬「最美麗的風景」、「好像少女」,面試時詢問星座、血型及婚育規劃,並要求女性同仁請假須當面報告,男性則傳訊息即可[1]。行政院調查後謝請辭,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法院,判罰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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