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壹蘋新聞網、TVBS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唱紅《你把我灌醉》的資深歌手黃大煒,本月3日被姊姊透過律師發聲明證實於家中猝逝,享壽61歲(壹蘋報導)或63歲(TVBS報導)[2][1]。與黃大煒交往31年的經紀人女友Vicky,今(21日)於社群平台以英文發文,透露心路歷程。
Vicky表示,黃大煒驟逝至今死因不明,她未見到死亡證明,也無緣見最後一面[2]。面對外界質疑她動作頻頻是為了爭產,Vicky直言:「事實是,我從未想要繼承。」她強調自己渴望的不是金錢、地位或財產,「我只想要真相,我想了解我愛的人發生什麼了」[2]。
Vicky回憶兩人攜手走過超過30年歲月,一起生活、工作,也共同面對疾病與人生低潮。她寫道:「30多年來,我從未因為黃大煒所擁有的東西而留下來,我留下來是因為他是他。」[2]她表示失去的是比財富更重要的摯愛,希望可以最後一次握住他的手,好好道別[2]。
TVBS報導則指出,Vicky在文中向黃大煒深情喊話:「David,謝謝你愛我、保護我,陪伴我走過人生這麼多篇章。直到我們再次相見,我愛你,永遠愛你。」[1]
(新增聯合報、今日新聞、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黃大煒女友Vicky於22日再度發聲,重申至今仍不知黃大煒確切死因,也未能見最後一面,並痛訴遭黃家姊姊「已讀不回」、阻止她見男友最後一面[1]。
聯合報報導引述蘇家宏律師分析,Vicky與黃大煒雖交往31年,但未登記結婚即非法定配偶,無法成為法定繼承人。由於黃大煒應屬美國夏威夷州國籍,若其在當地立有遺囑指定財產歸姊姊,因美國採「遺囑自由」制度且無特留分限制,財產原則上即歸姊姊所有。律師研判,姊姊大動作發律師聲明,背後很可能有一份遺囑支持其說法[3]。
此外,法律並未規定人過世須通知特定親友,單純晚通知甚至「密不發喪」都不違法。若遺體已火化,母親也無法再提出驗屍[3]。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