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歲陳婦徵第三春,要求伴侶小她10歲且資產上億
- 陳婦過去有兩段婚姻,丈夫皆已離世
- 她希望伴侶能全額供應她吃喝玩樂與學才藝的開銷
- 美滿服務中心已協助建檔,能否配對仍待市場條件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近日分享一起徵婚案例,一名75歲陳姓婦人希望尋找第三春,開出的條件讓資深社工也大開眼界。
陳婦民國40年生,身材保養得宜。她32歲時嫁入士林區商家第二代,婚後僅3年丈夫即因酒駕意外離世,兩人無子女。陳婦回娘家在百貨業工作,2年後再婚,與一名傳產業者共組家庭,育有1子1女,但第二任丈夫於5年前因病離世。
陳婦目前生活重心以學習與休閒為主,日常安排包含鋼琴、舞蹈、書法、佛學、插花、日語及烹飪等多項課程,並持續進修各類技能。她對伴侶開出的條件包括:希望對方比她年輕10歲、資產至少上億元,且最好居住於台北市或新北市,因有捷運較方便,南部也可考慮。她表示,找老伴就是要來「享福」的,希望對方能全額供應她吃喝玩樂與學習才藝的開銷。
美滿服務中心徐乃義主任已協助陳婦建檔,但能否找到合適對象,仍需視市場條件與雙方意願而定。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