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童遺落總價5200元戰鬥陀螺,遭28歲陳男撿走侵占
- 警方調監視器循線查獲陳男,陀螺已發還
- 桃園地院依侵占罪判罰陳男9000元
(綜合TVBS新聞、自由時報報導)
桃園市一名28歲陳姓男子,去年10月在中壢區環球購物中心某連鎖玩具店,發現一名楊姓男童遺落在店內桌椅上的夾鏈袋,內有3個戰鬥陀螺及6個配件,總價約5200元。陳男趁四下無人將物品帶離現場占為己有。男童與父親發現後返回尋找未果,隨即報警。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陳男身分,循線查獲並扣得該袋戰鬥陀螺及配件,已全數發還失主。桃園地檢署後依侵占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認為,陳男擅自取走他人遺落物品,欠缺尊重他人財產的法治觀念,所為實屬不該,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且物品已歸還被害人,依《侵占罪》判處9000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每日1000元折算。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