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交所6月1日起實施有價證券借貸費用收付新制
- 借券費用改按月結算與收付,定價競價交易維持現行作法
- 證交所收付時間調整為每月第一營業日結算、次營業日完成
- 2025年借券成交值達11.19兆元,議借交易占98%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TVBS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台灣證券交易所宣布,自6月1日起實施有價證券借貸相關費用收付新制,以接軌國際市場實務。證交所表示,新制在兼顧市場效率與風險控管前提下,簡化議借交易還券收付作業流程,降低市場參與者及中介機構行政負擔,以提升整體市場運作效率。
本次調整兩大重點:一是借貸交易費用收付方式,借券人尚未了結的標的證券數量,改採按月結算與收付;遇還券了結或提前部分還券時,議借交易亦按月結算與收付;定價、競價交易則維持現行作法,於還券次一營業日完成費用收付。二是按月結算的借貸交易費用,證交所收付時間調整為每月第一營業日結算後,於次一營業日完成收付。
證交所已於2025年11月3日公告相關調整,6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2025年度統計,證交所借券中心借券成交值達新台幣11.19兆元,其中議借交易占比約98%,競價交易約2%。證交所分析,議借交易因費率、期間及擔保品等條件具彈性,更能滿足機構投資人操作策略,成為主要交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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