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男與楊男走私逾18噸中國大蒜及香菇絲,企圖以變造貨櫃號碼調包過關
- 保三總隊與海關在2023年9月5日開櫃查獲,犯罪計畫敗露
- 一審游男判10月、楊男無罪,二審游男認罪改判8月
- 二審認定楊男深度參與分工,逆轉改判6月徒刑
- 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港發生「狸貓換太子」式走私案。游姓男子與中國共犯合謀,於2023年8月自廈門港將1萬3800公斤大蒜及4400公斤香菇絲(完稅價格逾103萬元)裝入A貨櫃運抵高雄港,企圖以變造貨櫃號碼、調包貨櫃手法矇混過關。
游男先以貿易公司名義申報欲出口冷凍果汁,指定領取B貨櫃,再指示楊姓曳引車司機將空櫃拖往停車場,由不詳人士將B貨櫃號碼變造成與A貨櫃相同,並在變造後的B貨櫃內裝入1323箱、共2萬7000多公斤的合法白蘿蔔,企圖在港區以「山寨A貨櫃」與真正的A貨櫃對調,規避海關查驗。保三總隊與關務署高雄關在2023年9月5日先行開櫃查驗,當場查獲走私農產品,犯罪計畫敗露。游男見事發,指示楊男連夜將山寨櫃拖至雲林西螺果菜市場銷毀蘿蔔證物,並將櫃號改回原樣還給櫃場[1]。
一審高雄地院審理時,游男否認犯行,依違反懲治走私條例等罪判處10月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楊男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檢方及游男均上訴至高雄高分院。
二審合議庭審酌,游男上訴期間坦承全部犯行,且走私物品及時被查扣未流入市面,無證據顯示已取得不法獲利,因此撤銷改判8月徒刑,不另併科罰金。楊男部分,二審法官認為,楊男事前特地領取專用工作手機接收指示、墊付指定貨櫃費用,案發期間更持續保管、拖運遭變造櫃號的貨櫃長達10多天,認定其不可能對走私一無所知,撤銷改判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