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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竹北市代涉假租約詐領服務費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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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竹北市詐領貪污陳冠宇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前竹北市民代表陳冠宇涉以假租約詐領服務費逾10萬元
  • 檢方依貪污等罪嫌起訴
  • 陳冠宇無償使用友人房屋,卻偽造租約申領補助
  • 3年間詐領10萬4781元
  • 陳冠宇回應尊重司法,將適時說明[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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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新竹地檢署偵辦前竹北市民代表陳冠宇,涉嫌於任職期間以不實租約詐領為民服務費,今(31)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陳冠宇於107年12月25日至111年12月24日擔任第9屆竹北市民代表。依規定,市民代表每月可申領3000元為民服務費,但須依實際支出檢據核銷,屬核實補助,不得虛報。

109年初,鄭姓男子同意將其配偶名下、位於竹北市縣政九路的房屋無償提供陳冠宇使用。陳冠宇明知從未支付租金,卻涉嫌製作不實房屋租賃契約,向竹北市民代表會申領補助,3年間合計詐領10萬4781元。其中109年7月至12月申領3萬3458元、110年申領3萬6000元、111年申領3萬5323元。

代表會出納人員因而誤認陳冠宇確有支付租金,經主席核可後將款項匯入其竹北市農會帳戶。

陳冠宇回應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結果,未來會在適當時機對外公開說明[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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