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準局將洗澡椅等37項嬰幼兒商品列為應施檢驗範圍
- 新增品項包括玩具、嬰兒推車、兒童床邊護欄、兒童雨衣等
- 進口或出廠前須符合檢驗規定,取得證書並貼標識才能銷售
- 標準局與電商平台合作,運用爬網技術巡查違規商品
- 消費者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及完整中文標示的商品
(綜合今日新聞、壹蘋新聞網報導)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7日)宣布,已陸續將「洗澡椅」等37項品目列為應施檢驗範圍,進口或出廠前須符合檢驗規定,取得證書並貼附檢驗標識,才能在國內銷售。新增品項包括玩具、手推嬰幼兒車、兒童用床邊護欄、兒童雨衣、紡織品、嬰兒折疊床等。
標準局表示,考量嬰幼兒商品種類推陳出新,如嬰兒睡窩或哺乳枕等,將持續蒐集國際標準發展趨勢,滾動檢討納入應施檢驗的必要性[1]。
針對國外公布的瑕疵商品資訊(如美國CPSC、歐盟Safety Gate),標準局已於「商品安全資訊網」揭露,並通報衛福部,同時於國內各大電商平台搜尋,發現銷售即通知業者下架。因應網路購物為主,標準局已與國內主要網路平台建立合作機制,事前要求揭露檢驗標識號碼,事中運用爬網技術巡查,事後對違規販售者依法裁處。
標準局呼籲消費者購買時選擇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及完整中文標示的商品,詳閱警語並依說明書正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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