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尤姓工人看YouTube自學製爆裂物,判7年8月併科10萬罰金
- 爆裂物以鋼珠、鐵釘、火藥、金屬管自製,具殺傷力
- 尤男翻供推給前女友,法官不採信
- 前女友證稱遭尤男持瓦斯槍射擊洩憤
看YouTube自學製爆裂物 工人判7年8月
已沉寂1報告2篇2家追蹤自
YouTube新北地院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爆裂物
初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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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一名尤姓防水工人觀看YouTube影片自學後,於2025年5月間從生活百貨、五金行等處購入鋼珠、鐵釘、火藥、金屬管及熱熔膠,自製具有殺傷力的土製爆裂物。新北地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製造爆裂物罪,判處7年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100日。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尤男自製爆裂物後,同年6月初凌晨攜帶外出,途中遇巡邏警車,擔心被查獲,將爆裂物藏放在樹林區某民宅外花盆間隙。住戶整理花盆時發現爆裂物,嚇得報警。爆裂物外觀以黃色膠帶及淺綠色繃帶纏繞4根金屬管,內部填入鋼珠、鐵釘作為增傷物,連同火藥填入金屬管,上下以熱熔膠封口,外接引芯。經刑事警察局鑑定確認具有殺傷力。
尤男到案後,先在警詢時供稱因要幫朋友處理債務問題才自製爆裂物防身,火藥取自施工用火藥擊釘槍,熱熔膠、鐵釘、鋼珠購自生活百貨,鐵管購自五金行,躲在車上停在新莊區某停車場內製作,因擔心同住母親發現。隨後他翻供,改稱爆裂物是前女友給的。前女友堅稱與爆裂物無關,並證稱兩人交往期間尤男曾持有瓦斯槍,分手時還遭尤男持CO2瓦斯槍射擊洩憤。法官認為尤男對爆裂物來源說詞前後矛盾,且翻供連累無辜,犯後態度不佳,不予採信其辯解。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