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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豬籠草累犯 桃檢起訴求重刑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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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植物防疫檢疫法穿孔線蟲豬籠草走私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江姓累犯自馬來西亞夾帶85株豬籠草活植株闖關遭攔查
  • 豬籠草為穿孔線蟲寄主,馬來西亞為疫區,全株禁止輸入
  • 江男去年底才因同類案件被判刑4月,今年4月再犯
  • 檢方認定基於商業利益蓄意犯案,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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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壹蘋新聞網報導)

桃園地檢署民生專組檢察官崔宇文偵辦江姓男子走私活植株案,近日偵結起訴。江男於今年4月13日自馬來西亞返國時,在託運行李中夾帶85株豬籠草活植株,於桃園國際機場遭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與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攔查,由航警局移送法辦。

檢方指出,豬籠草為全株狀態,屬穿孔線蟲寄主,而馬來西亞為該害蟲疫區,全株豬籠草屬禁止輸入品項。江男於4月11日在吉隆坡植物展以2萬元向賣家購入這批植株,再以託運行李夾帶闖關。

江男為走私累犯,109年至112年間曾多次自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等國,以旅客攜帶或快遞方式輸入豬籠草植株、不明種子、附帶介質之石松等,遭行政裁罰。去年3月又因託運行李夾藏植株被查獲,去年12月31日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4月確定。不料今年4月再犯,檢方認定其基於商業利益多次蓄意犯案,罔顧環境生態安全,毫無悔意、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強調,國外活體植株可能帶有植物病原或有害生物,違法輸入恐導致新病害或外來入侵種,國家須花費龐大經費防治。桃檢呼籲民眾勿擅自輸入植物,並將持續與農業部、台北關等單位合作查緝。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去年3月江男夾藏豬籠草169株全株及14株地上部[3]
  • 今年4月查獲豬籠草淨重0.9995公斤[2]
  • ETtoday刊出查扣物照片,含商業標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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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聯合報、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等4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新增江男去年3月夾藏豬籠草的具體數量:169株全株(淨重2.61公斤)及14株地上部(淨重1.26公斤)[3]。此外,自由時報補充今年4月查獲的豬籠草淨重為0.9995公斤[2]。ETtoday新聞雲則刊出查扣物照片,包括活體植株近照及商業標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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