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管會宣布救災志工團保機制即日起常態上路
- 18至80歲志工掃QR Code即可投保,意外身故及失能各保100萬元
- 保障不含意外醫療,蔡火炎稱未來可再討論
- 機制源自去年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試辦期間2.7萬人次投保
- 16家產壽險及再保公司參與,每月輪值承保
- 外籍志工持居留證可投保,由要保單位認定
「鏟子超人」救災團保常態化 掃碼即享百萬保障
已沉寂1報告3篇3家追蹤自
QR Code志工保險花蓮金管會鏟子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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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金管會今(15)日宣布,「執行災害防救業務志工團體保險運作機制」即日起正式上路。未來重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地方政府可向產、壽險公會提出需求,啟動團保機制,18至80歲自發性救災志工掃描QR Code即可完成投保,享有意外身故及意外失能各新台幣100萬元保障,但不含意外醫療。
此機制源自去年9月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災害。當時全台湧入大量自發性志工協助救災,卻因不屬《志願服務法》或《災害防救法》規範的法定人員,產生保險保障缺口。去年10月金管會核准凱基人壽試辦「花蓮光復鄉援助志工團體保險」,累計2.7萬人次投保,保費收入約2萬元,期間零理賠[2]。考量試辦非長久之計,金管會請產、壽險公會建置常態機制。
新制運作方式為:災害發生後,由中央政府指定機關或地方政府擔任要保人,聯繫公會啟動機制。參與保險公司共16家,包括8家壽險(全球人壽、三商美邦人壽、新光人壽、凱基人壽、富邦人壽、國泰人壽、台灣人壽、南山人壽)、7家產險(和泰產險、明台產險、泰安產險、富邦產險、新光產險、國泰產險、華南產險)及1家再保公司(中央再保)。每月輪值一家保險公司承保並成立理賠專責窗口,其餘共保。
保障期間涵蓋志工服務時間及往返災區交通期間。保費由要保政府負擔,去年試辦時一天保費僅1元,但非固定費率,未來依每次災害情況洽訂[2]。意外醫療未納入保障,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解釋,考量國人已有健保,且若加入傷害醫療,保費可能與身故保障相近,將增加政府負擔,未來若有需求可再討論[3]。
外籍志工持居留證原則上可投保,但須由要保單位認定[2]。至於未完成掃碼登記即自行前往災區途中發生事故,能否獲保障,蔡火炎表示將依客觀事實個案認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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