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男開庭時竊錄與檢察事務官對話8分16秒遭法警抓包
- 當場由原告變被告,被依現行犯逮捕
- 台中地院判處拘役30日,iPhone 13 Pro沒收
- 黃男辯稱不知為何開啟錄音,但對犯行「不想狡辯」[1]
(綜合三立新聞、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一名黃姓男子因對他人提出侵占告訴,於2025年12月16日下午至台中地檢署第29詢問室接受訊問。黃男明知刑事偵查不公開,仍趁機以手機開啟錄音功能,竊錄與檢察事務官黃乙玄之間的對話。
法警發現黃男手機螢幕有亮光,當場攔截查看,發現音檔已錄製長達8分16秒,隨即依現行犯將其逮捕。檢方以妨害秘密罪嫌提起公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中地院審理時,黃男辯稱不知為何會開啟錄音功能,但對犯案事實表示「不想狡辯」[1]。法官認定黃男欠缺法治觀念,犯行明確,判處拘役30日,扣案iPhone 13 Pro手機依法沒收。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