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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能靜籲家長反訴誣告 挺4歲童摸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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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男童伊能靜性騷擾誣告長沙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長沙女子控4歲男童摸臀,要求書面道歉未果
  • 伊能靜籲不可未審先判,建議家長反訴誣告
  • 律師指4歲童無行為能力,不構成性騷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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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湖南長沙某餐廳8月26日發生一起糾紛,一名女子指控遭4歲男童觸碰臀部,要求對方家長賠償。男童父母解釋孩子奔跑過程中不慎碰觸,非故意,事後已道歉並賠償醫藥費。但該女子仍要求書面道歉或拍片認錯,男童父母則反控女子在拉扯中弄傷小孩。雙方歷經三次調解未果,女子已準備提起訴訟。

女星伊能靜8日轉發相關報導,呼籲大眾不可未審先判。她表示,成年人應能分辨孩子是否惡意,要求賠償在法律上不合法,建議家長遇到類似事件應找律師提告,「可以反訴誣告、勒索」,強調家長應有法律意識才能保護孩子成長。

根據陸媒報導,律師付建指出,性騷擾需違背意願且帶有主觀意圖,4歲男童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法辨識肢體觸碰帶有性冒犯意圖,法律上不構成性騷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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