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牛EMPEROR賣過期神戶牛,3日人一審判2年至2年8月
- 3人執行完畢後均驅逐出境,天樂公司罰金100萬
- 3人偵訊時不認罪,審理中改口坦承並願和解
- 犯罪所得7萬8300元,29名消費者受害
- 該店已由台灣新團隊接手,與日籍前業主無關
(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報導)
台中頂級和牛燒肉餐廳「和牛EMPEROR」2024年4月遭爆料使用過期食材,台中地院今(22)日依加重詐欺等罪,判處日籍負責人坂本斗志及久保姓店長各2年8月徒刑、山添姓總料理長2年徒刑,3人執行完畢後均驅逐出境;天樂廣告行銷公司判罰金100萬元。全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天樂公司社長坂本拓也(已離境)2023年9月起經營該餐廳,由弟弟坂本斗志任負責人。3名被告明知2023年10月20日採購的「神戶牛」已於同年12月3日過期,仍於2024年1至3月間,將過期肉品料理成「神戶牛帝王沙朗」,以每客2700元販售給29名消費者,犯罪所得7萬8300元。
檢方偵訊時3人均不認罪,事後還在社群發文否認、揚言對報導媒體提告,態度惡劣[1]。法院審理期間,3人改口坦承認罪,表示願與大部分受害消費者和解並繳回犯罪所得,請求從輕量刑、給予緩刑,但法院未予緩刑[2][1]。
台中市食安處先前已依食安法開罰144萬元、勒令停業。該店目前已由台灣新團隊接手重新開幕,與日籍前業主無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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