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大法研所正取生因偷拍案遭撤銷入學資格
- 胡男於台北大學就讀期間兩度在女廁偷拍
- 法官判刑3個月、緩刑2年
- 備取一考生罕見遞補上榜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班丙組(主修民事法學)近日出現罕見的備取生遞補情況。往年該組競爭激烈,備取第一順位幾乎無機會上榜,但今年因一名正取生遭校方取消入學資格,使備取生得以遞補。
該名胡姓正取生原就讀台北大學法律系,於2024年12月9日及25日兩度在法學院女廁持手機偷拍,均當場被發現。第一案受害女學生在DCARD發文描述,蹲下時瞥見手機從門縫伸入,她立即制止,對方快速逃離。第二案受害女學生則因提高警覺,發現手機後尖叫大喊,胡男當下否認犯案,稱手機內無偷拍照。檢警調閱監視器發現,當時女廁僅有胡男進出,胡男雖坦承犯行,但稱已「畏罪刪除」照片。
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後,新北地院審理期間,胡男與一名被害人賠錢和解,與另一名被害人調解成立。法官於今年8月22日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並宣告緩刑2年,認為其經此程序應知所警惕。
台大依據招生簡章規定,認定胡男在入學前有重大行為偏差,經招生委員會決議撤銷其錄取資格。台大表示,考生個人資料無法對外說明,被撤銷資格者仍可於期限內提出法律救濟。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