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作物每公頃保費補助上限由3萬提高至4萬元
- 漁產業每公頃補助上限由13.5萬提高至15萬元
- 每戶補助上限由20.25萬大幅調高至30萬元
- 續保者額外增加補助比率5%,放寬續保資格認定
- 今年已有12張氣象參數保單獲賠近4700萬元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報導)
農業部今(12日)修正發布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調高商業型農作物與漁產養殖保險的保費補助上限,以減輕農漁民負擔並提升投保意願。
農作物每公頃補助上限由3萬元提高至4萬元;漁產業由13.5萬元提高至15萬元;每戶補助上限則由20.25萬元大幅調高至30萬元。
此外,今年度新增續保者額外增加補助比率5%的規定,本次修法也放寬續保資格認定,只要投保者前一年度或前一期作對同一類別的補助品項有投保紀錄,即可享有續保加額補助。
農業金融署副署長周妙芳表示,目前商業型農業保險共有40張保單,今年6月豪雨及7月巴威颱風來襲,共計12張氣象參數保單獲賠近4700萬元,其中以養殖漁業理賠約2600萬元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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