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TVBS新聞、中時電子報、今日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一名民眾日前以牽繩攜帶寵物犬進入台北捷運劍潭站大廳,站務人員依規定勸導,該民眾不僅不配合,還將站務人員的照片、姓名等個人資訊上傳至社群平台Threads「公審」,並自承「我是故意的」[2][1]。貼文引發網友一面倒撻伐,支持站務人員。
台北捷運公司今(16)日發布聲明,指出該民眾行為已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民法等法律責任,已保留相關事證,要求立即下架涉及同仁隱私的貼文,並強調若同仁決定提告,將全力提供必要協助。原先該民眾至下午6時仍未刪文,但眼見風波擴大,稍早已悄然下架貼文[4]。
根據北捷規定,攜帶動物進入車站或車輛內,應裝於寵物箱(袋、籠)內且頭尾四肢不得露出;違者可依《大眾捷運法》處1,500元至7,500元罰鍰[1]。
今日新聞報導指出,該民眾疑似是台灣知名天文攝影記者陳培堃[2]。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