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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黑幫老大黃大發二審維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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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死刑湖北黃大發黑社會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湖北高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黃大發死刑立即執行
  • 黃大發被控組織黑社會、故意傷害、詐騙等21項罪名
  • 他涉入武漢多起城中村暴力強拆,2016年強拆致1死數十傷
  • 外傳黃大發擁港人身分,在港淺水灣購入4.5億港元豪宅[2]
  • 黃大發因發跡過程似《狂飆》主角,被稱「武漢高啟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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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3日對黃大發等28名被告的涉黑案件進行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黃大發被認定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詐騙罪等21項罪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黃大發1961年出生,曾任武漢洪山鄉井崗山村黨委書記,帶領村辦企業扭虧為盈,後成立房地產公司,事業版圖擴及裝修、物業管理等領域。然而,他被控是武漢多起城中村強拆事件的幕後黑手,多次組織打手暴力強拆、恐嚇拒拆遷戶。其中,2016年武漢洪山區板橋村強拆事件,兩百多名暴徒持刀甚至槍支打砸搶,造成1人死亡、數十人重傷。

外傳黃大發擁有香港居民身分,並在香港高級住宅區淺水灣擁有豪宅。報導指出,黃大發被捕前曾以港幣4.5億元(約新台幣18億元)從另一「黑老大」熊大喜手中購入淺水灣獨立屋,不排除是為轉移資金來港[2]。由於其「發跡」過程與中國電視劇《狂飆》主角高啟強相似,黃大發被稱為「武漢高啟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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