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80歲香港資深影人黃百鳴(原名黃栢鳴)因內幕交易案,今(9日)於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5個月徒刑,另須繳交9.9萬港幣罰款及37萬港幣調查費,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案情指出,黃百鳴2017年擔任天馬影視主席及董事期間,得知公司將被收購後,涉嫌向妹妹黃潔珍透露資訊,開出200萬港幣支票並傳訊息要求「盡買」天馬股份。其妹隨後斥資約160萬港幣購入股票,實際獲利約9.9萬港幣,連同帳面收益總獲利逾103萬港幣。
審理期間,黃百鳴否認指控,辯稱支票是協助處理弟弟在中國的房產,而「盡買」一詞則是兄妹間長年反話玩笑,實為暗示不要買進。法官未採信其說法,直指辯解牽強荒謬[4][1]。法官判刑時表示,黃百鳴對香港電影業貢獻良多,但本案已損害外界對證券市場公平性的信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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