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執行「刪除非合意親密影像法」,平台須48小時內下架違規內容
- 每次違規最高罰5萬3088美元
- FTC主席佛格森致函10多家科技公司,宣示將監督合規
- 此法源於Grok生成300萬張女性及孩童性化不雅照事件
- 專家憂心此法恐引發過度刪除與言論審查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報導)
美國今日正式執行「刪除非合意親密影像法」(Take It Down Act),要求科技平台建立申訴程序,讓受害者請求移除未經同意的情色深偽影像及私密影像。平台收到有效請求後須在48小時內下架,否則每次違規最高面臨5萬3088美元(約新台幣169萬元)民事罰款。
此法由美國總統川普去年簽署,將未經同意的情色影像網路傳播定為犯罪行為。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主席佛格森致函Meta、TikTok、X、Snapchat等10多家科技公司,表示已準備好監督合規與調查違規,並強調保護兒童為首要任務。X平台安全帳號也發文宣示對非合意親密影像零容忍。
此法的推動背景與馬斯克旗下AI工具Grok今年稍早引發的「數位脫衣」爭議有關。研究人員估計,Grok在短短數天內生成約300萬張女性及孩童的性化不雅照。
儘管立意明確,專家警告此法仍有不足。史丹佛大學人本人工智慧研究中心政策研究員普費佛康指出,此法會形成「先刪再說,不問原因」的態勢,可能被用來對付跨性別者、同意分享內容的性工作者,甚至打壓政府不認同的政治言論。言論自由倡議人士也憂心,科技公司為降低風險可能對非冒犯性內容過度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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