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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推濕式堆肥 監視取締露天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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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式堆肥環保局空污苗栗縣露天燃燒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苗栗縣環保局推廣濕式堆肥,10處農會提供纖維分解菌取用
  • 露天燃燒最高可罰10萬元,濃煙致事故須負刑責
  • 114年裁罰89件,金額逾186萬元[1]
  • 截至今年4月全縣露天燃燒陳情360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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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報導)

苗栗縣環保局為減少菜園雜草及農業廢棄物露天燃燒,今年持續推廣濕式堆肥,並加強巡查取締。環保局在全縣10處農會設置速效纖維分解菌取用點,提供民眾自備容器免費取用,盼以此去化農業剩餘資源,取代露天燃燒。

環保局指出,燃燒雜草、菜葉及瓜藤會產生二氧化碳、PM2.5等污染物,危害呼吸道健康,灰燼也會污染居家環境。若查獲燃燒行為,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若濃煙引發交通事故致人傷亡,更須負刑事責任。

中時電子報報導,環保局近年強化查緝,114年共裁罰89件,金額逾186萬元;截至今年4月,全縣露天燃燒陳情案件為360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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