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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學院爆品德爭議 2學員遭暫緩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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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訓會司法官學院廢訓性騷曠課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司法官學院65期3名學員爆性騷、曠課等品德爭議
  • 1人已於去年3月自願離訓
  • 另2人經專案考評及訓練委員會審議通過,函請保訓會核定廢訓
  • 2人已遭暫緩分發,全案由保訓會審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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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原司法官訓練所)今日證實,第65期學官爆發品德爭議,共3名學員分別涉及性騷擾、曠課、四處拈花惹草等問題。其中1人經專案考評會審議後,已於去年3月自願離訓;另2人經訪談、調查及專案考評會審議,再送司法官訓練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學院已於今年6月函請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訓會)核定廢止受訓資格,同時報請司法院、法務部暫緩分發,目前全案仍由保訓會審核中。

司法官學院強調,司法官職司偵查、審判工作,對人民權利及社會秩序影響重大,除應遵守法令及專業倫理,更應以最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學員在2年養成訓練期間須接受嚴格品格考核,由學院及實習法院、檢察署首長、兼任導師、指導法官及檢察官共同考核監督。除分階段定期考評外,結業分發前還會召開考評會,綜合檢視2年期間表現,評估其「總體人格圖像」及是否適任法官、檢察官;若有特殊異常表現,也可隨時召開專案考評會審議。

ETtoday新聞雲報導,司法官訓練委員會由最高法院院長擔任召集人、檢察總長擔任副召集人,成員另包括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代表,以及律師、專家學者與社會公正人士[1]。

學院表示,廢訓與否一方面涉及確保司法官適任性,另一方面也涉及學員受訓資格遭剝奪,必須慎重處理。後續將依相關法令全力配合保訓會儘速、審慎辦理,也盼外界客觀冷靜關注,共同監督司法官養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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