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事業廢棄物代處理費每噸由2250元漲至3290元
- 轉運外縣市代處理費每噸由2800元漲至4340元
- 家戶一般廢棄物代處理費維持每噸2000元不調
- 新增高熱值廢棄物收費,廢塑膠等每噸9610元
- 水肥代處理費每噸由216元調至890元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環保局今(28)日公布增修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代清除處理收費標準,即日起調漲。一般事業廢棄物代處理費從每噸2250元調漲至3290元,漲幅約46%;轉運外縣市則從每噸2800元漲至4340元。家戶一般廢棄物代處理費維持每噸2000元不調。
代清除費部分,固體物從每噸550元漲至1050元,液體從每噸200元漲至890元(聯合報報導為940元[1])。水肥代處理費從每噸216元調至890元。
環保局表示,考量人力、油料、設備維護及廢棄物處理等營運成本持續增加,且鄰近縣市代處理費陸續調漲,為避免外縣市事業廢棄物流入台中、增加處理負擔,因此合理調整價格,落實「污染者付費」精神。
此次也新增高熱值廢棄物收費項目,包括廢塑膠、廢橡膠、廢纖維等,因焚化熱值高易增加操作負荷,每噸處理費訂為9610元;廢紙每噸7520元。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