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CAC)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今日落幕,5名國際審查委員肯定台灣41點最佳實務作法,並提出78點執行挑戰及建議,認為台灣已建立成熟且具創新性的廉政治理體系。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代表政府接受結論性意見,表示委員意見將作為未來擬定反貪腐政策與法制規範的方向,執行成果將在下一次國家報告中具體說明。
國際審查委員會主席José Ugaz讚許此次審查是民主實現的精彩展現,台灣已站在成熟的廉政治理立足點,下一步應思考如何檢驗治理成果,邁向卓越體系。
審查委員Gillian Dell認為,台灣機關採購廉政平台、政府採購資訊網等制度足堪世界表率,但在國防透明度、司法量能維持及採購程序的反貪腐機制上仍有進步空間。Duncan Hames指出,從企業服務廉政平台及國營企業納入透明晶質獎範疇,可見台灣投入打造私部門廉潔文化,建議提升公司登記透明度及資料庫正確性,並制定法人刑事責任制度。Julie Haggie肯定利益衝突規範落實良好,期許政治獻金揭露及時性、遊說透明程度與登記制度更加精進。Peter Ritchie指出台灣在檢察系統、反洗錢貪腐風險評估、追討不法所得及虛擬資產管理方面具有優勢,建議更有效運用相關制度並向私部門及國際分享案例。
國際審查委員整體肯定台灣在政府採購資訊分享、私部門廉潔文化及反洗錢貪腐風險評估等面向的表現,同時建議下一階段建立可量化、可驗證、能證明實際降低貪腐風險的成果導向治理模式。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