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外國影響力透明登記制度正式生效
- 受外國委託從事政治影響活動者須登記申報
- 未登記最高罰100萬加元,可刑事起訴
- 首任專員坦言制度無法解決外國干預問題
- 趙錦榮對制度上路表示欣慰
- 民主倡導者憂心仍難防堵隱蔽干預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加拿大「外國影響力透明登記制度」(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Registry)今日正式生效。新制規定,凡受外國政府、官方機構或相關實體委託,在加拿大從事影響政治決策、立法、選舉、公投或政府採購等活動者,須向政府登記申報,供公眾網上查閱。未依法登記者,最高可處100萬加元(約新台幣230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可能面臨刑事起訴。
此制度源自聯邦法官何格(Marie-Josée Hogue)領導的外國干預調查報告,該報告確認有外國政府干預加拿大選舉,並點名中國是「最持久、最複雜的外國干預威脅」。2021年4月,時任保守黨眾議員趙錦榮在國會提案「外國影響力登記法」,隨後遭大量虛假訊息攻擊,被批「漢奸」、「反華者」,同年10月聯邦選舉中敗選。何格報告指出「合理懷疑因北京勢力的潛在影響,使趙錦榮失去了議席」。
時隔5年多,制度終於上路。趙錦榮對中央社表示:「很欣慰我當年的訴求有了結果,這是對加拿大有益的事,希望這能降低外國勢力不當影響加拿大的民主。」
然而,首任外國影響力專員柏格曼(Anton Boegman)接受CBC專訪時坦言「這項制度不會解決加拿大的外國干預問題」。他解釋,「外國影響力」與「外國干預」是兩個不同概念;新制著重於揭露誰在代表外國政府試圖影響政治決策,而非查緝秘密滲透、間諜活動或跨國打壓異議人士。
民主倡導者也對制度效果存疑。中國民主黨溫哥華黨部負責人郝丹對中央社說,外國代理人勢力與影響方式複雜,外界難以分辨,「他們可能不會去登記,或者登記了卻仍輾轉透過其他管道進行隱蔽之事,例如在中文社群平台散播假消息,或對特定民主人士進行騷擾或打壓,你根本難以防堵或追查。」卑詩省法律援助機構Access Pro Bono資訊官吉米言(Jimmy Yan)則認為,任何法律都有嚇阻效果,相信能減少外國政府勢力對加拿大政治的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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