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聯幫黃、潘2嫌以人體夾帶及郵寄包裹方式運毒至馬祖
- 檢警今年3月及6月分兩波搜索,共逮獲12人
- 潘嫌等4人聲押獲准,黃嫌20萬元交保
- 查獲依托咪酯原液可製成約5700顆煙彈,市價近1200萬元
- 喪屍煙彈已於6月27日起列為一級毒品,最高可判死刑[1]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福建連江地檢署偵辦馬祖地區毒品案件,發現毒品從台灣跨海運入,經刑事局智財大隊長期蒐證,鎖定具竹聯幫背景的黃姓(52歲)、潘姓(52歲)男子為首的販毒集團。該集團以人體夾帶(綁在大腿)及佯稱印刷品、藝術品郵寄包裹等方式,供應毒品給連江地區毒販。
檢警今年3月30日發動第一波搜索,動員特勤中隊前往台中東勢、桃園、馬祖南竿及北竿等地,拘提潘嫌及連江毒販鄭嫌等7人;6月14日發動第二波搜索,拘提首腦黃嫌等3人到案,全案共逮獲12人。其中潘嫌等4人經聲押獲准,黃嫌則以20萬元交保。
查獲毒品包括海洛因毛重2.4公克、安非他命毛重78.19公克、依托咪酯原液7瓶(總毛重236.08公克)及菸油、菸彈等。警方指出,依托咪酯原液可稀釋製成約5700顆煙彈,市價約1140萬元,加上海洛因及安非他命,總市價近1200萬元[2]。聯合報則報導海洛因、安非他命市值分別約1萬元、15萬6000元,煙彈原料市價約114萬元[1]。
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連江地檢署偵辦。刑事局重申,依托咪酯類「喪屍煙彈」已於今年6月27日起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與販賣最高可判處死刑[1]。
(新增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公視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本案已由連江地檢署偵結起訴,全案12名犯嫌近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 運毒手法細節 集團運毒採「一條龍」模式:黃嫌(52歲)為首的上游供貨給潘嫌(52歲),潘嫌再以人體夾帶(綁於大腿內側)搭機或搭船方式運輸,另名童姓同夥(49歲)則以印刷品、藝術品名義郵寄毒包裹,將毒品從台灣本島送至馬祖販售[4]。
## 查獲毒品與起訴 查獲毒品除海洛因、安非他命外,還包括愷他命、依托咪酯原液、煙油、煙彈及吸食器等。其中依托咪酯原液可稀釋製成約5700顆煙彈,黑市價約1140萬元,全案毒品總市值近1200萬元。黃嫌以20萬元交保,潘嫌等4人聲押獲准,另有1人(ETtoday報導稱共5人)聲押獲准[1]。
## 案件背景 海巡署偵防分署連江查緝隊去年10月即於轄內查獲姜姓藥頭(53歲)長期自台灣購毒攜返馬祖販售,檢警向上溯源才破獲此竹聯幫販毒集團[3]。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