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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來旅宿合法化草案 議會攻防後送法規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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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會旅宿合法化烏來蔣根煌陳永福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民進黨議員提案烏來旅宿合法化自治條例,盼逕付二讀
  • 國民黨議員主張送法規會審查,雙方激烈攻防
  • 議長蔣根煌協調後決議送法規會,8月28日送二讀
  • 草案輔導現有業者合法化,輔導期最長5年
  • 議員馬見與林金結因插話問題一度拍桌對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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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永福13日在議會提案制定「新北市烏來區旅宿產業輔導合法化自治條例」草案,盼不經法規會審查、直接逕付二讀,引發程序攻防。經議長蔣根煌協調,最終決議仍送法規會,但要求8月28日送大會二讀。

陳永福指出,烏來全區位於新店溪清潭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受法令限制,為兼顧水源保育與地方產業發展,制定此條例。草案共6條,適用於條例施行前已在烏來實際經營旅館、民宿的業者,透過輔導機制申請合法化,輔導期間最長5年,特殊情形可申請展延。逾期未取得登記證、撤回申請或資料不實者,視為未完成合法化,之後仍違法經營將加重裁罰。

國民黨議員林金結主張送法規會是程序防線,應逐條檢視;議員陳儀君也認為不應過於倉促。陳永福則直言「真的不能等」,若等到議員到齊才處理對業者不公平,且二讀階段仍可把關。議員黃淑君也支持加速處理,不應讓烏來旅宿問題拖到下一屆。

唯一戶籍、居住在烏來的議員馬見表示,草案源自烏來觀光協會及旅宿業者訴求,呼籲市府表明態度。議員蘇泓欽建議送法規會審查,但要求下周盡速完成,否則後續議案恐比照辦理,弱化法規會功能。

討論過程中,林金結詢問觀旅局長楊宗珉草案是否與自治區法令牴觸時,馬見在座位上回應「不會抵觸」,林金結認為馬見插話拍桌抗議,場面一度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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