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等5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起訴已故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的胞弟、太電前副董事長孫道亨,以及前總務部協理林世章。兩人被控在孫道存入獄期間,挪用太電公款約900萬元,供孫道存及其妻子吳逸玲(原名吳逸萍)生活開銷。
起訴指出,孫道存因掏空太電案於2017年9月29日入監服刑,此後未在太電任職,公司依法無義務支付其或配偶任何金錢。但孫道亨與林世章自2017年10月起,指示員工以「代墊款」名義購買郵政禮券,再以「公司發放尾牙」、「員工生日禮金」等名義兌換現金,透過秘書轉交吳逸玲花用[5]。此手法持續至2019年10月,共計挪用243萬2210元。
此外,林世章自2017年11月起,以太電名義陸續承租賓士、TOYOTA Alphard等3輛豪車,並指派司機專責接送孫道存夫妻,直至2021年11月中旬,車輛租金、保證金、油資及保養費等共支出657萬1640元[2]。
檢方認定,孫道亨與林世章涉犯特別背信罪,屬接續犯論以一罪,並向法院聲請沒收或追徵不法所得共900萬3850元。吳逸玲雖不知情,但收受千萬元不法利益,檢方建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4]。前董事長苑竣唐因不知情,與已故的孫道存同獲不起訴處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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