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榮添因不滿岳母懷疑,掌摑岳母20餘下
- 隔日釘死房門限制行動,再潑汽油縱火
- 岳母左腳灼傷,鄭妻及時發現要求滅火
- 鄭男LINE曾傳「沒把人燒死我不甘心」等語
- 高院駁回上訴,維持殺人未遂罪判8年
恐怖女婿掌摑岳母20下 釘門縱火判8年
已沉寂1報告2篇2家追蹤自
台灣高等法院家庭暴力殺人未遂縱火鄭榮添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60歲(一說62歲)清潔工鄭榮添因不滿岳母懷疑他酒駕、在外惹事,去年7月21日晚間在桃園蘆竹住處與岳母發生口角,情緒失控徒手連續掌摑岳母20餘下巴掌,造成臉部挫傷。隔日中午,鄭男見岳母在臥室午睡,竟拿鐵鎚、釘子將房門釘死,限制其行動自由;下午返家發現岳母正試圖用螺絲起子鑿孔脫困,竟萌生殺意,拿出預購汽油浸紙點火,塞入門上孔洞往臥室內縱火,導致火勢延燒,屋內牆壁燻黑、門板與家具毀損,岳母左腳灼傷。鄭妻及時發現要求滅火,鄭才拿滅火器撲滅火勢。
鄭男偵查時坦承犯行,但否認有殺人意圖,供稱「只是想嚇嚇她」。然而檢方根據LINE對話紀錄,發現他曾傳訊「用我一條爛命陪全家性命還划得來」、「本來昨天晚上就想把他幹掉了」、「沒把人燒死我不甘心」等語,顯見有殺人犯意,依殺人未遂、傷害等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8年徒刑,另依傷害、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8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案件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13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