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軍人進香時幫女信徒按摩,被控襲胸摸下體
- 一審認女信徒說法前後不一、現場多人卻無人制止,判無罪
- 二審駁回上訴,全案無罪確定
- 女信徒是在宮主與陳男有糾紛後才提告,動機受質疑
軍人白沙屯進香被控性騷 二審判無罪確定
已沉寂1報告2篇2家追蹤自
台中高分院性騷擾白沙屯軍人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陳姓軍人2024年4月27日參加苗栗白沙屯一間宮廟徒步至屏東萬丹的進香行程,途中行經其住處時,幫同行女信徒小莉(化名)按摩舒緩。小莉事後指控陳男在按摩大腿時觸摸其下體,改按腋下時觸碰胸部側邊,甚至以下體碰觸其屁股,涉嫌性騷擾。
陳男否認犯行,強調當時眾目睽睽,「不可能神明面前吃人家豆腐」。台中地院一審認為,小莉是在該宮廟宮主因與陳男有司法糾紛遭起訴後才提告,動機可疑;且案發時客廳有多人在場,卻無人制止,與常情不符;另小莉供述前後不一,證人證詞憑信性亦有疑義,判決無罪。
檢察官不服上訴,主張證人親眼目擊、聽見叫聲,原審未採信有速斷之虞。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小莉的叫聲可能是被按到痛穴或拉伸所致,未必是遭碰觸隱私部位;且現場眾目睽睽卻無人制止,加上小莉是在宮主與陳男衝突後才提告,檢方舉證仍有合理懷疑,近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