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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命令淪詐騙工具 建案投資人控損失3千萬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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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案彰化支付命令詐騙郭棋湧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李姓投資人控詐團利用支付命令漏洞掏空建案資產
  • 偽造契約聲請支付命令,取得1.25億元債權憑證
  • 總債務高達3億元,含82張本票1.4億元
  • 郭棋湧律師指法院書面審查未查核真偽[1]
  • 謝男判2年多,其餘成員未受制裁
  • 李男將向立法院陳情要求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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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彰化縣一名李姓房地產投資人今(16)日召開記者會,指控其2015年與友人共同投資員林市一處建案的3000萬元,因詐騙集團利用法院「支付命令」制度漏洞,遭掏空公司資產,11年來求償無門。

李男指出,胡姓、鄭姓、陳姓等人涉嫌偽造合作興建契約書,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取得兩筆共1.25億元的債權憑證,進而查封建案、強制執行,迫使公司支付3000萬元。建設公司第二代謝男為對購屋者「有交代」,簽發82張本票,金額達1.4億元,劉姓建築師也簽本票2600多萬元,連同支付命令產生的債務,總計多達3億元。

前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現任律師郭棋湧陪同李男出面,指出支付命令雖在2015年修法後改為書面審查,但法院仍僅形式審核,未實際查核契約內容真偽,容易成為犯罪工具[1]。

李男表示,全案經調查站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謝男被判2年多徒刑,劉姓建築師獲判無罪,其餘成員至今未受制裁。他將向立法院陳情,要求修法,避免支付命令成為詐騙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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