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芮恩亞錦賽奪金卻因資格認定無緣亞運決選
- 爭議主因是62公斤級併入67公斤級,王薇嘉先取得資格
- 李洋解釋規則並呼籲未來選訓規則應更明確
(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日前公布的名古屋亞運跆拳道國手名單爆發選拔爭議。19歲女將張芮恩在烏蘭巴托亞錦賽女子62公斤級奪金,原獲教練團同意以「外卡」身分參加亞運代表隊決選,卻在決選前一天遭選訓委員會臨時會議判定資格不符,無緣與王薇嘉、羅嘉翎競爭亞運代表權。
爭議主因在於本屆亞運採奧運量級分配,張芮恩奪金的62公斤級被併入67公斤級,而前階段選拔前2名的王薇嘉與羅嘉翎已在該量級就位。依據亞運參賽辦法,同一隊伍若有2名選手在合併量級取得資格,以賽程靠前者獲參賽權。王薇嘉在亞錦賽女子67公斤級取得前7名且出賽時間早於張芮恩,因此由王薇嘉的參賽量級獲得亞運資格。
運動部部長李洋今日於立法院受訪時解釋,依選拔規則,量級被併時先取得資格者可獲參賽權,67公斤級確實由王薇嘉先取得資格,因此張芮恩無法參賽。他同時呼籲主管機關與各單項協會,未來制定選訓規則應更為完善明確,避免類似爭議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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