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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毆兜賣超人」趴車狂飆 警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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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行車記錄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雲林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雲林騎士趴車雙腳懸空,以超人飛行姿勢狂飆
  • 行車記錄器畫面被網友戲稱「毆兜賣超人」
  • 警方認定危險駕駛,可罰6000至36000元並吊扣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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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雲林縣有民眾開車行經西螺交流道出口往莿桐方向的三和路時,目擊一名機車騎士以「超人飛行」姿勢騎車,整個人趴在坐墊上、雙腳懸空,影片上傳後被網友戲稱為「毆兜賣超人」。

行車記錄器畫面顯示,該名身穿橘色上衣的騎士趴在椅墊上,雙腿懸空,行進間還如游蛙式般踢腿,場面驚險。目擊民眾表示,約下午4、5點看到該騎士經過,「感覺他笑得很開心」[2]。

西螺警分局指出,該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警方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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