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齊扎拉受賄1.58億餘元,一審判無期徒刑
- 法院認定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但具重大立功等從輕情節
- 齊扎拉當庭認罪悔罪,涉案贓款大部分已追繳
(綜合中央社、三立新聞報導)
前西藏自治區政府主席齊扎拉今天被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受賄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併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認定,齊扎拉在1999年至2025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工程承攬、行政審批、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58億餘元(約新台幣7.3億元)。齊扎拉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法院指出,齊扎拉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懲處。但考量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如實供述,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且積極退贓,涉案贓款贓物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依法從輕處罰。
本案於2026年3月27日公開開庭審理。齊扎拉為藏族,1958年8月出生,2025年1月23日被查。曾長期在雲南工作,2010年出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及拉薩市委書記,2017年升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及區政府主席。2021年轉任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23年任全國政協常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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