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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海軍陸戰隊學長點火燒學弟 判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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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邱地方法院海軍陸戰隊霸凌韓國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韓海軍陸戰隊學長因無聊點火燒學弟手掌
  • 另以「以前也被這樣對待」為由捏抓學弟私密部位
  • 大邱地院判1年6月、緩刑3年,因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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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韓國海軍陸戰隊爆發霸凌醜聞。一名22歲的A姓士兵,去年4月在京畿道金浦市服役期間,僅因站哨「覺得無聊」,竟在部隊戰情室(狀況室)向學弟B某手上噴灑含酒精的乾洗手液,隨後以打火機點火,導致對方燒傷。

此外,A某在部隊寢室(生活館)內,以「我以前也被這樣對待過」為由,捏抓另名學弟C某的私密部位,甚至用力搖晃[1]。

大邱地方法院西部分院刑事1部(部長法官都正元/都亭元)21日審理此案,依對執行職務軍人施暴及強制猥褻等罪嫌,判處A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法官指出,A某坦承犯行,並已與2名受害學弟達成和解,因此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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