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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驅逐洛興雅請願 難民議題升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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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HCR洛興雅請願難民馬來西亞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民間團體發起請願要求驅逐洛興雅難民
  • 大馬共有21萬5600名已登記難民與尋求庇護者
  • 逾19萬難民來自緬甸,其中12.6萬為洛興雅人
  • 大馬未簽署難民公約,難民無法合法工作
  • 東協人民論壇批請願帶歧視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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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馬來西亞洛興雅難民議題升溫,民間團體「我是馬來西亞之子」發起網路請願,要求政府驅逐洛興雅難民,引發反對仇恨言論與歧視的呼聲。

根據聯合國難民署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大馬共有21萬5600名已登記難民與尋求庇護者,其中逾19萬人來自緬甸。來自緬甸的19萬3824名難民中,包括12萬6144名洛興雅人、1萬5774名欽族人,以及3萬3002名來自衝突地區或因遭受迫害而逃離緬甸的其他族群人士。其餘約2萬1776名難民與尋求庇護者則來自超過50個國家。

馬來西亞並未簽署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即使持有聯合國難民署核發的難民證件,洛興雅難民仍無法合法工作,生活處境艱困。部分難民經陸路或海路輾轉抵達,北部吉打州是部分難民最初落腳地。中央社記者走訪吉隆坡市區約20公里的士拉央市場,不少洛興雅難民在此從事搬運等零工維生。部分難民已在馬來西亞生活多年,第二代逐漸長大成人,因無法進入公立教育體系,社群自行設立學習中心教授基礎課程。

請願內容呼籲政府提出替代方案,包括與國際組織合作推動第三國安置,或加強對難民原居地區的人道援助,強調應兼顧國民福祉與國家穩定。面對反彈聲浪,「東協人民論壇」等團體批評請願帶有歧視與仇恨色彩,呼籲停止污名化洛興雅難民,要求緬甸政府承認洛興雅人的公民權,並呼籲馬來西亞批准「難民地位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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