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氣爆代位求償案纏訟12年,逾10億元未歸墊善款專戶
- 二審判市府負八成責任,市府不服上訴最高法院
- 陳麗娜要求市府正視判決,勿讓善款歸墊遙遙無期
- 華運、榮化財報編列8000多萬元,非認賠而是和解差額結算
- 王世芳稱管線使用業者20多年未妥善維護,市府認為八成責任過重
高雄氣爆12年 逾10億代位求償款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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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償善款最高法院陳麗娜高雄氣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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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報導)
高雄氣爆案屆滿12年,代位求償官司仍未落幕。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8)日在市議會民政部門質詢時指出,二審判決認定市府負八成責任,但市府不服上訴,導致超過10億元求償款歷經12年仍無法回歸善款專戶。
陳麗娜表示,氣爆發生後社會各界捐款,市府先以善款支付賠償,再透過代位求償向責任方追討,求償所得理應回到善款專戶。但12年過去,超過10億元仍卡在訴訟程序,善款委員會也未提出明確的歸墊及後續運用規畫。她要求市府正視判決,先行編列可能負擔的金額,並讓災區居民參與善款後續運用及地方活化規畫。
法制局長王世芳答詢表示,二審判決市府負80%責任,華運與李長榮化工連帶負擔兩成,各方均已上訴。市府認為管線使用者長達20多年未妥善檢測及維護,責任不應低於當年負責驗收的市府,二審對市府歸責過重。目前最高法院調解仍在進行,市府將依最終司法結果辦理。
針對華運、李長榮化工財報中已編列約8000多萬元款項,陳麗娜質疑是否代表業者已認賠。王世芳解釋,該款項並非依二審判決「認賠」,而是依先前三方和解契約就已支付的賠償款進行差額結算,由華運、榮化先行補足彼此應負擔款項,並非歸墊回氣爆善款,待判決確定後仍須依最終結果處理。
陳麗娜反駁,當年氣爆造成32人死亡,管線穿越箱涵及管理問題都曾司法調查,市府不能因時間久遠就淡化責任。她認為政府犯錯後願意認錯、向民眾道歉並積極改進,才是負責任的政府,32條人命不能因訴訟延宕而被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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