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書華2023年發起OMEGA團購,自稱與原廠合作
- 瑞士原廠調查發現史書華僅為專櫃VIP,無授權關係
- 一審判賠50萬元,二審加計權利金改判70萬元
- 須在2個粉專刊登勝訴啟事30日,全案可上訴
(綜合TVBS新聞、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網紅牙醫史書華2023年4月在粉絲專頁及網購平台發起OMEGA名錶團購,宣稱「與瑞士精品160年的OMEGA合作」,提供「超級VVIP價格」,可臨櫃取貨且非水貨。瑞士原廠調查後發現,史書華僅是台灣百貨專櫃VIP客戶,於特定檔期大量購買手錶並索取發票,雙方並無正式合作或授權關係,遂提起商標侵權訴訟。
智慧法院一審認定,史書華文宣內容造成消費者誤解,損害原廠商標信譽,判賠50萬元。案件上訴後,二審合議庭加計20萬元商標權利金損害,改判史書華須賠償70萬元,並須在「盾牌牙醫史書華」及「邪教教主史伊森」兩個粉絲專頁刊登勝訴啟事30日。全案仍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