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等7家媒體報導)
台東縣大武鄉台9線南迴公路416公里處,今(20)日晚間7時許發生重大死亡車禍。一輛雙載機車行經該路段時,疑似撞上停放路邊的工程車輛,造成機車上1男1女重傷倒地,送醫後均宣告不治。
台東縣消防局晚間7時接獲警方110轉報,立即派遣大武、大溪及達仁分隊共4車9人前往救援,由大武分隊長董承瑜帶隊。消防人員於晚間7時21分抵達現場,發現機車撞擊停放路邊的電信工程車輛,車上1男1女均已無呼吸心跳(OHCA)。男性傷者由救護車於晚間7時28分送往台東馬偕紀念醫院搶救,女性傷者則於晚間7時37分送往大武急救站急救,但2人經院方全力搶救後仍因傷重不治。
死者為居住在大武鄉大鳥村的葉姓夫妻,丈夫70歲、妻子60歲[6]。據了解,夫妻倆晚間騎車前往大武夜市採買晚餐後返家,行經距離村口約200公尺處時發生事故[6][4]。消息傳回部落後,族人相當震驚與不捨。詳細事故原因及肇事責任,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新增自由時報、東森新聞、中央社等3家媒體報導)
警方調查出現重大進展:工程車雖有合法施工申請,但未依規定在車後30公尺放置警示燈或三角錐,夜間施工也未設置反光照明設備,須承擔相當嚴重的肇事責任[4]。台東縣警察局長林宏昇昨(20)日在縣議會答詢時坦言,初步調查工程車停在路肩雖未直接違規,但「因此而肇事」就須負責,並承諾通報全縣基層巡邏同仁,未來夜間遇路邊停車或施工須主動上前勸導、強制改善[4]。縣議員楊清順則要求警方從日常巡邏中進行輔導,不能等悲劇發生才處理[4]。
大武警分局補充說明,工程人員雖有擺放三角錐,但僅放在車輛周邊,未依規定在30公尺前放置,且夜間無反光照明,業者仍涉有疏失[3]。死者身分經確認,葉姓男子69歲、張姓妻子58歲,葉男平時在文健站擔任志工,兩人從大武夜市買晚餐返家,距部落僅200公尺處發生事故,晚餐仍掛在車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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