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澎恰恰遭合夥人控告背信、侵占、恐嚇3罪
- 檢方認定赴陸為阿吉仔站台屬義務助唱,未領報酬
- 廈門商行係退股後設立,難認違反忠實義務
- 提領股款已全數補回,無侵占犯意
- 傳訊嗆聲屬情緒性回應,不構成恐嚇
- 全案處分不起訴
(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藝人澎恰恰(本名彭高尚)遭前合夥人王巍光控告背信、業務侵占及恐嚇3罪,台北地檢署偵結後全案處分不起訴。
王巍光指控,澎恰恰與其及陳泠翔共同出資成立「光輝恰恰娛樂有限公司」,但澎恰恰在2024年3月赴中國大陸擔任藝人「阿吉仔」演唱會神秘嘉賓,同年5月又在廈門設立「恰恰百貨商行」,違反專屬經紀合約;此外,澎恰恰與陳家人擅自領走公司股款約46萬元,並在拆夥糾紛中傳訊嗆聲「檯面上、檯面下都隨您」、「我用必要的方式解決」,涉恐嚇。
澎恰恰辯稱,赴大陸是自費機票、以神秘嘉賓身分義務助唱,僅上台唱一首歌,未領取任何報酬;廈門商行則是在退出「光輝恰恰」後才設立,他未入股也不清楚是誰開設。陳家人則解釋因不懂法律規定,以為可隨時撤資才匯走股款。
檢察官調查認定,無證據顯示澎恰恰違約造成公司損失;陳家人經會計師提醒後已將股款全數補回至75萬元,無侵占犯意;澎恰恰的訊息雖口吻激動,但屬投資糾紛中的情緒性回應,未具體威脅生命身體,不構成恐嚇。全案因屬民間經營權糾紛,檢方對澎恰恰等4人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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